【本報訊】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人員,於本月十日至十四日連續五天,在新界南總區進行代號「飛盾」的反超速駕駛行動。期間,警員共發現四百八十一輛車輛超速,並已向有關司機發出告票票控。此外,警員多日來亦在區內主要幹道設置路障檢查車輛,發現其中有十四輛私家車和二十一輛電單車機件及結構有問題,懷疑非法改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涉事車輛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警方不排除會向有關司機發出告票或以傳票方式檢控。
另外,警方在於前日舉行港島總區交通日,透過執法行動提高市民的道路安全意識,共派出三百四十七名來自港島總區交通部、東區、灣仔區、中區及西區交通組的警員,在港島區多個交通黑點採取執法行動,共發出一千四百五十張定額罰款告票和五十六張傳票,其中一千二百六十五張定額罰款告票涉及違例泊車,餘下則涉及其他交通違例事項。根據警方統計數字,今年首四個月,港島區發生了九百二十四宗涉及有人受傷的交通意外,當中有二百七十五名行人受傷。警方表示會繼續定期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以確保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