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領行動(佔中)發生至今超過四年,法庭上月始就佔中案判刑,各被告被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至判囚十六個月不等。違法佔中長達七十九日,對社會帶來重大影響,各界均質疑佔中案被告判刑過輕,紛紛促請律政司提出上訴。惟律政司昨表明不會就佔中案覆核刑期,惹來各界炮轟,批評律政司做法令公義無法彰顯,變相教人以身試法,令人失望及憤怒,促請律政司重新考慮上訴並檢控壹傳媒黎智英等其餘三十九名佔中搞手,否則等於自毀法治長城。
法庭上月就佔中案九名被告中的八名被告判刑,發起佔中的「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各被判囚十六個月;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社民連黃浩銘、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以及鍾耀華四名被告均由被判囚八個月,惟當中朱、李及鍾均獲緩刑兩年,而被告張秀賢更只被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至於餘下被告、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因為腦瘤須做手術而獲准押後判刑。
佔中案判刑後,外界有聲音質疑判刑太輕,要求律政司上訴。律政司昨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在考慮案中所有情況以及《檢控守則》的原則後,認為並沒有足夠法律基礎支持所判刑罰是明顯不足或原則上錯誤,故沒有充分理由申請覆核刑期。而律政司已於上周四(9日)收到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邵家臻、張秀賢及黃浩銘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的上訴通知書。另外,正於石壁監獄服刑的戴耀廷,昨在獄中跑步,期間疑因天氣炎熱不時抹汗,並脫去上衣。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直斥律政司拒絕就佔中案各被告刑期提出上訴令人失望,又指佔中三子經長時間策劃發動佔中、令社會動盪不安、嚴重影響民生,理應重判,而其餘多名被告更只被判緩刑及社服令,毋須入獄,律政司的決定令公義得不到彰顯,亦起不到阻嚇作用,反而似是想了結事件。
陳認為,參與佔中人數眾多,被檢控的人卻很少,政府難取信於民,認為律政司應檢控黎智英等其餘三十九名佔中搞手,並就佔中案判刑提出上訴。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表示,七十九日的違法佔中對社會造成重大破壞,為本港帶來巨大損失,且佔中案被告毫無悔意,市民都質疑法庭輕判,甚至是放生有關被告,而佔中案的判刑輕過七警案,難免令人覺得律政司是「懲罰執法、鼓勵犯法」,批評律政司做法不得民心,難怪司長鄭若驊民望長期「墊司底」。王認為,律政司不僅要就佔中案刑期提出上訴,更不應停下腳步,要把其餘三十九名佔中搞手帶上法庭,否則等於自毀法治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