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要你滅亡,必先要你瘋狂。為阻《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通過,反對派一哭二鬧三拉布、四告洋狀五上街還嫌不夠,日前在議事堂上演最後的瘋狂。有人化身輕功水上飄,搶咪不成撻生魚;有人鬧完八婆再哭喪,擺出痛心疾首狀。垃圾會進一步淪為鬥獸場,亂象前所未見,不知伊於胡底。
另一邊廂,民陣食髓知味,眼見上次遊行回光反照有幾萬人響應,恍如吃了偉哥一般雄心再起,竟號召支持者包圍垃圾會,急欲重演佔中一幕;爛果報亦沒有閒着,越洋請來過氣舊電池就修例駁斥一番。一時間群魔亂舞,令人嘆為觀止。
可以預計,今日再舉行的法案委員會隨時又是亂作一團,肢體肉搏、吵吵鬧鬧唔少得。有人批評法案委員會至今連主席都未選出,反對派則大開山寨會議自立為王,委員會明顯已經失效,認為應將草案直接交上大會二讀。誠然,這是最乾手淨腳的方法,反對派鐵了心玩嘢,倘港府和建制派仍然和他們糾纏,修例肯定拖到七月休會都未能完成,屆時台灣殺人案疑兇即將出獄,修例很可能功虧一簣。
很可惜,港府至今閃閃縮縮,除了「遺憾」便別無他法,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更搬出「八不移交」保證,好話說盡,喋喋不休,擺明買了反對派的怕。人們不明白的是,高官們平時對待市民態度倨傲,完全不將民意放在眼內,對付手無寸鐵的執紙皮阿婆、補鞋阿伯更是窮兇極惡,一副酷吏模樣,偏偏對着反對派就變成鵪鶉,自認「無政治能量解決」,到底為甚麼?至於建制派表面團結,實質各懷鬼胎,有人已明言反對將草案直上大會,難怪反對派有恃無恐。
港府若連逃犯修例都搞唔掂,廿三條立法更是難上加難。然而從林鄭一直抗拒廿三條立法的態度觀之,如果說有人樂見反對派繼續瘋狂並以此作為拖延履行憲制責任的藉口,顯然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