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執法部門各自為政 商舖罰款當交租

店舖阻街涉及警方、食環署、地政總署和屋宇署等多個政府部門,就較複雜和涉及多個部門職權的個案及阻街「黑點」, 民政處會統籌跨部門聯合行動。然而申訴專員公署一四年調查發現,各部門執法時各自為政,無一積極承擔責任及認真尋求徹底解決問題的良方,只是等待跨部門聯合行動。

特遣隊鮮有突擊巡查

「聯合行動好似做騷,好多時商戶事先都收到風,一早收埋晒啲貨。」東區區議員許清安認為聯合行動次數少,行動完結後商戶隨即故態復萌,作用不大。食環署雖設有五支以小販管理主任職系人員為主的特遣隊,專責就店舖阻街問題執法。然而,許鮮見特遣隊突擊巡查,食環署和警方執法次數亦少之又少。「其實開多啲罰單就解決到問題。如果一個月開得一、兩張,商戶計過阻街嘅着數仲大,少少罰款咪當交租。」他促請食環署人員嚴厲執法,加強打擊店舖阻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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