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涵蓋由運輸署批准納入計劃的指定居民巴士(即邨巴),該署表示,至四月中共接獲六十六條邨巴路線申請加入計劃,當中僅三十七條獲批准,未能獲批的主要原因與相關營辦商未有遵守獲批准的服務詳情有關。有地區人士炮轟該署多年來對違規情況視而不見,申請補貼時卻突然嚴謹,變相懲罰居民;有議員則批評運輸署監察不力,認為應借今次機會糾正邨巴問題。
交通補貼計劃於今年一月實施,首兩月補貼總額已達三億六百七十萬元。運輸署表示,接獲的六十六個邨巴申請中,只有三十七條路線已獲准納入計劃,有六條撤回申請、一條停止營運及六條未能獲准加入計劃,未能獲准的主因與營辦商未有遵守獲批准的服務營運規定有關,該署已跟進事件,要求營辦商更正後再申請。該署現時正處理十九宗邨巴申請納入計劃,當中三條路線是早前未能獲批准。
來往屯門龍門居及青衣站的邨巴路線NR754是未能獲批加入計劃的邨巴路線之一,曾是屯門區議員的龍門居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陳雲生表示,該路線已營運近二十年,估計每日最多有二百人使用,惟近年因運輸署收緊規定,中途站由數個減至一個。他指,該邨巴常允許在舊有上落站上落以方便居民,運輸署對此一直「隻眼開隻眼閉」,惟該路線申請加入計劃時卻遲遲不獲批,後才得悉該署以路線未有跟足規定為由拒絕其申請。他怒斥該署做法不合乎情理,「突然執到咁正,令居民無法受惠,要罰都唔係罰居民啦」。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則指,運輸署在監察邨巴運作方面責無旁貸,因邨巴若無跟足指定路線,一旦發生意外,將牽涉保險賠償問題。他認為,該署應借今次計劃加強監管,亦應檢討對邨巴的規定是否太嚴苛,並與邨巴營辦商磋商,如協助營辦商更改更合適的路線,在方便居民及交通規劃之間取得平衡。
運輸署補充,為免計劃出現被濫用情況,港府採取以風險為本的監管措施,而在計劃下,邨巴、員工巴士及街渡營辦商須按運輸署所批准及規定的營運細節,包括路線、服務時段、班次及收費等提供服務。
記者何瑞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