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上訴今開審 曾蔭權凝重

【本報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十二個月的前特首曾蔭權,今年一月中刑滿出獄,他於「出冊」前曾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希望推翻定罪,並獲終院批准,案件排期於今日(14日)開庭審理,他最終能否脫罪,關鍵在於終院法官如何理解行為失當罪的定罪要求;而終極上訴開審前夕,曾氏夫婦昨晚到教堂祈禱,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昨偕妻到教堂祈禱

昨日傍晚六時,曾蔭權夫婦在警方要員保護組保護下,乘坐七人車前往堅道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約四十分鐘後離開,曾蔭權神色顯得頗為凝重,未有如出獄般面露笑容,未知是否憂慮今日的審訊。

現年七十四歲的曾蔭權,被控於一○至一二年行使特首職權,考慮涉及一間廣播機構的決策時,無申報與該機構股東進行物業租賃的商議,前年二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二十個月,其後獲上訴庭減刑至十二個月。

曾蔭權去年底、即出獄之前向終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代表他的御用大律師當時指,即使曾蔭權是有意不作申報,他也未必認知漏報利益是違法行為,正如曾蔭權解釋,他認為事件不涉利益衝突,所以才不作申報,而他是否明知漏報是違法,亦牽涉其行為是符合嚴重這控罪元素。

終院法官當時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受理曾蔭權的上訴,今日的聆訊將釐清行為失當罪中,涉案公職人員是否必須知道其行為不合法,以及法庭應如何引導陪審團,去裁斷被告是否有申報責任,和涉案失當行為是否嚴重。另外終院亦會裁斷,曾在審訊過程中有否遭遇重大不公。

一直於赤柱監獄服刑的曾蔭權,出獄前感到身體不適,被轉送瑪麗醫院羈留病房,今年一月十五日正式刑滿出獄,他離開時稱已放下怨恨,只希望與太太過寧靜的退休生活;由於曾蔭權已恢復前特首的身份,故他可繼續獲警方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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