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灣青年販毒 囚10年或以上

【本報訊】五名台灣青年試圖由柬埔寨經香港偷運冰毒及氯胺酮(K仔)共逾八公斤毒品返台灣,在香港等候轉機時被海關截獲。五人早前各承認一項販毒罪後,法官指在台灣販毒可判死刑,而他們在香港被捕是「好彩」。法官昨日判刑時表示,本案涉及跨境犯案,被告由柬埔寨帶毒品到香港,需予以加刑,判他們監禁十年至十二年二個月不等。

擬轉機往台中 海關揭發

五名被告分別是李威辰(廿歲)、陳彥廷(廿歲)、鄭旭宏(廿四歲)、楊明軒(廿一歲)及翁尉翔(十八歲)。他們於前年十月十日由柬埔寨暹粒乘飛機來港,準備轉機前往台中,於香港機場被海關截查。海關發現他們各自在身上纏上毒品,合共把接近八公斤K仔和逾二百六十克冰毒偷運入境,市值超過五百九十萬元。

法官昨指,本案涉及冰毒及K仔,會以毒性較強的冰毒作為量刑基準,並以比例方式將K仔的量刑換作冰毒計算。各被告基本上因經濟理由犯案,這並不構成減刑理由。就翁聲稱在柬埔寨時因受到恐嚇而犯案,法官也不接納該求情理由。考慮到各人認罪及需在陌生海外地方服刑,會酌情減刑,而翁犯案時只有十七歲,故得到較多扣減。法官判翁監禁十年,其餘四人則判監十一年九個月至十二年二個月不等。

案件編號:HCCC 29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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