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連續兩日在北區打擊無牌電動單車,繼前日拘捕兩名男女後,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昨日再在屯門及天水圍區,繼續執行有關行動,再拘捕一名違法女子。
昨晨十時許,警員在天水圍天瑞徑,發現姓陳(四十二歲)女子騎着懷疑電動單車,於是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後,陳婦涉嫌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風險保險、駕駛未有登記車輛,以及在沒有戴上防護頭盔的情況下駕駛電動單車被捕,涉事電動單車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