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青年宿舍須棄申公屋 多稱不合理

【本報訊】政府早於八年前提出青年宿舍計劃,但至今仍未有任何宿位供應。一項調查顯示,在符合申請資格的受訪青年中,四成三表示會考慮申請入住青年宿舍,反映青年的宿舍需求不輕,但目前六個項目,僅提供共二千九百個宿位,可謂杯水車薪。調查團體建議政府持續增加供應,將青年宿舍納入目前的房屋階梯之中,盼每年提供約五百個新宿位,回應青年的住屋需求。

關注青年住屋聯席與新青年論壇於今年三月至四月期間,透過電話訪問一千六百三十八名市民對青年宿舍計劃的意見。現時政府要求青年成功入住青年宿舍後,須放棄申請輪候公屋,五成四受訪者認為不合理,團體認為青年宿舍屬過渡性的住屋安排,而非長久性,建議可考慮凍結入住青年的輪候申請,在租賃期結束後而仍符合公屋申請資格,可恢復申請。

八成人指可負擔租金少於三千

租金水平方面,政府要求青年宿舍的租金低於鄰近相若單位的市值租金六成。調查結果發現,八成受訪者認為可負擔的租金水平少於三千元;四成七更認為可負擔的租金為二千元以下,團體認為從資助性質的角度考慮,應採用同區相若面積的公屋單位作參考,釐定青年宿舍單位的租金水平更為合適,以大埔青年宿舍項目而言,月租應約為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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