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委會本周三將再表決豁免海外專科醫生實習的安排,醫委會內部文件指醫學界提出的「方案五」有多個潛在法律風險,醫學會會長何仲平昨表示,該會已諮詢過內部法律意見,認為是「行得通」才提交方案,又強調方案已微調兩次,現階段不評論會否再次修改,將交由醫委會全體委員決定。有前線醫生批評政府屬意的「方案一」會令海外醫生不願到公立醫院工作,根本無助紓緩「熱廚房」人手問題。
何仲平表示,若根據醫委會法律意見,第一次表決的部分方案應該都「行唔通」,但當時又不見法律顧問提出質疑,且依然照樣表決。他指「方案五」已根據早前被否決的「方案四」大幅修改且微調了兩次,認為已是平衡了各方意見。
前線醫生聯盟副主席蕭旭亮認為,「如果我係海外醫生,工作(年期)又係一樣咁長,我一定唔會揀醫管局」,認為「方案一」變相將海外醫生「扯晒」去衞生署或醫學院。
醫務委員會成員、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日前提交的「方案六」被醫委會法律顧問指「臨床工作」的字眼定義不清晰,他決定修改有關字眼,澄清「臨床工作」可指一項或多於一項工作,且須是醫委會認可從事的工作。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承認目前醫委會的確沒有對臨床經驗的把關要求,因此對「方案六」亦不會反對,但認為較寬鬆的「方案一」對海外醫生更具吸引力,而且該方案在評核上已對海外醫生的臨床經驗有足夠把關。
目前醫委會共收到三個方案,政府屬意的「方案一」規定海外醫生須於醫療機構工作滿三年並通過執業試後便可免實習;醫學界的「方案五」則規定海外醫生須有三年工作年期,包括試後有十八個月相等於公立醫院的全職臨床工作。林志釉提交的「方案六」與「方案一」相似,但規定三年當中要有三個月屬臨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