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在立法會陷入膠着狀態,日前的相關法案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反對派重施故技瘋狂拉布,開會兩小時仍未進入主席選舉程序,重複第一次會議的亂象。儘管建制派打算出招剪布,欲在下周內委會提出改由石禮謙主持會議,但涂謹申知悉後隨即宣布早一日召開法案委員會,務求選出主席阻截建制派狙擊,小學雞式惡鬥可謂沒完沒了。
隨着涉嫌在台灣殺人的陳同佳洗黑錢罪成,遭判囚廿九個月,很可能十月就會刑滿出獄,港府修例已是迫在眉睫,尤其是立法會七月就會休會,有關程序必須趕在死線前完成。反對派身負外部勢力和金主交託的政治任務,當然是拚盡老命阻止修例通過,加上早前的大遊行人數超出預期,為他們打下強心針,更是千方百計逼迫港府放棄修例;英美政客同樣得勢不饒人,繼續指手畫腳,建制派和港府是否頂得住壓力實在成疑。
君不見,林鄭發表「無政治能量論」後,有人提議將草案繞過委員會直上大會表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即時龜縮否決,認為修例有爭議,不適宜這樣做,甚至連外界要求他運用主席權力DQ邵家臻議席都不置可否。如此未戰先怯,難怪反對派肆無忌憚、得寸進尺。
即使建制派真心想有關草案盡快通過,亦要提防籠裏雞會不會作反。商界向來反對修例,質疑在內地做生意容易誤墮法網,更擔心包二奶、三奶干犯重婚罪,自然傾向多一例不如少一例。觀乎自由黨曾有廿三條倒戈變節前科,經民聯又對修例大表疑慮,今次會否重蹈臨尾香的覆轍,誰也說不準。
都說「商人無祖國」,儘管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已剔除九項商業罪行類別,但商人是逐利的動物,相較於自己一盤生意,國家利益絕對不足道,何況是一件「關人個關」的殺人案。到底修例最終如何收科,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