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樓價高、租金貴,不少人居於劏房、天台屋,居住環境惡劣。有調查發現,九成受訪者認為住屋標準應包括排水系統、衞生設備、獨立水電錶、足夠窗戶、獨立廁所等,但有七成六受訪劏房戶不同意現時的住處能夠體現基本居住標準,八成半受訪者認為政府需要立法監管,務求居住單位可以達至基本居住標準,改善現有狀況。
香港關注劏房平台今年一月至三月訪問一千零四十五名市民,調查發現,九成四受訪者同意在香港訂立基本居住標準,考慮衞生設備、交通配套、租約監管等因素;受訪劏房户與私樓租戶對居住標準期望有所不同,七成六劏房户認為住處未能體現基本居住標準,他們特別關心住屋權保障、可負擔及宜居標準;居於私樓單位的受訪者中,則有一成半指住處未能體現基本居住標準。
其中一名受訪者祖芬表示,現時一家三口居於荃灣一個八十平方呎劏房單位。她指劏房狹窄,小朋友沒有活動空間,希望政府可以訂立人均居住面積,「令小朋友可以郁動多啲」。平台建議針對劏房户推行一系列紓困措施,規定單位設有獨立水電錶、設立租務管制,保障租約期、續租期等,及設立平台提供租屋資訊。
鑑於政府需於本月三十日前向聯合國就《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提交第四次報告,平台將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及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遞交是次調查報告,要求政府盡快確立住屋為基本人權並設立基本居住標準,制訂政策指標及時間表,長遠改善市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