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生提第6方案 試後須臨床工作3個月

【本報訊】醫務委員會豁免海外專科醫生實習安排將在下周三(8日)表決,醫委會業外委員、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昨正式向醫委會提交「方案六」,建基於港府屬意的「方案一」,即海外專科醫生在有關醫療機構工作至少三年,且通過執業試便可免實習,但額外加入條件,要求該三年工作當中,須有三個月屬臨床工作。惟「方案六」有機會與病人組織陣營現分歧,另一組織病人權益協會表明不贊成再提出其他方案,以免分薄票源。

病人組織傾向撐方案一

林志釉指,臨床工作是指與病人護理和治療有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工作,香港兩所醫學院的教學、訓練及醫學研究;以及香港醫務委員會執照組認可的工作,包括門診及兒童智力測驗工作等,但辦公室文書工作不計算在內。他說,前晚病人組織會議中曾提出該方案,惟大部分與會者傾向支持「方案一」,他個人認為「方案一」未有臨床工作的要求,不夠保障到病人安全。若「方案六」在首輪投票已被剔走,林志釉指或會改投「方案一」或「方案五」,但未決定投票意向。

病人權益協會向醫委會業外委員發信,坦言希望只有「方案一」能吸引海外醫生來港,如有三個或以上的方案,擔心當選任醫生集中票源於醫學會提出的「方案五」,其他委員分散投選其餘方案,醫學會方案便有機會勝出。因此,除原有「方案一」及醫學會的最新方案外,該會不贊成再提出其他方案,以免分薄票源。林志釉回應,雖病人組織有共識希望投票意向一致,但他明言自己一票會堅守個人原則,首要保障病人安全。

醫學會副會長林哲玄認為,林志釉提出的「方案六」值得考慮亦有通過的機會,強調若容許海外醫生在香港未有臨床經驗,就能取得正式註冊私人執業,對病人不公道。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