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嫂甜品前董事遭索償

【本報訊】賭王何鴻燊四太梁安琪、與男藝人梁思浩都持有股份的人氣甜品店「聰嫂私房甜品」發生管理層糾紛,店方的主要大股東昨入稟高院,指在一五年九月至一八年八月的三年間,有人擅自把共逾一億九千萬元,支付給早前已被罷免的董事朱曉霞及其他公司,並因此使大股東損失逾一億四千萬元。大股東認為朱在任內違反董事授信責任,要求法庭下令朱交代相關帳目和賠償店方的損失。

原告眾敏(香港)投資有限公司,被告朱曉霞。公司註冊資料顯示,「聰嫂私房甜品」的經營公司是聰嫂私房甜品有限公司,該經營公司有十三名股東,最大股東是原告,持有約百分之五十五股份,其餘十二名股東包括有四太梁安琪和前女藝人曹眾,分別持股百分之五。

梁思浩及曹眾持有股份

而原告眾敏則有四名股東,被告朱曉霞和王慧敏各持股百分之四十七點五,林漢聰持股百分之四點二五,梁思浩則持股百分之○點七五。原告於今年三月七日召開特別股東大會,免去被告的董事職務,在此之前,被告是原告的銀行帳戶授權簽署人。

原告續稱,因王慧敏對被告完全信任,在被告遭免職前,被告是唯一負責管理原告的董事,獨自處理原告銀行帳戶的資金出入。

惟原告於今年一月發現,其銀行帳目有可疑的交易,於一五年九月至一八年八月期間,支付了合共逾一億九千萬元給被告及其他公司;惟有關交易未獲股東議決授權,而王也不知情。原告指自己在有關交易中沒有得益,但被告與其他公司則從中獲益,原告因此向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A 76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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