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鴻基地產昨再發表聲明,回應《傳真社》前日報道,指新地於九十年代發展元朗采葉庭時,曾向山貝村時任村代表付三百一十五萬元,並承諾贈送一幅土地,要求對方取得村民同意發展。新地重申,該協議是在合法、合情,公開、透明的基礎上進行,作為公司發展項目對周邊村民構成潛在影響的合理補償,該筆補償在當年已由山貝村時任合法村代表簽署收妥,雙方各自的律師代表亦見證了簽署。
至於土地轉讓方面,新地指,過去廿多年,新地不下十次,包括多次以書面形式催促山貝村村代表盡快完成土地轉讓的正確程序,惟有關村代表至今仍未簽署轉讓該土地的契約,土地轉讓手續因此一直未能完成。新地強調,集團隨時準備,並樂意依照有關承諾,將該土地轉贈予山貝村村民,故不存在有村代表須向新地追討一事。新地殷切期待山貝村村民之間早日達成共識,正式委派代表接收該幅土地。就有關村民是否知悉協議,聲明指山貝村合法村代表於一七年五月廿一日發出的「山貝村召開會議通告」中,提及有關補償款項已被有關原居民村代表接受,相信村民是知悉有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