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網電視 特備節目:受害人有權提私人檢控 律政司敢就唔告

【本報訊】香港法治沉淪,除佔中案輕判外,壹傳媒黎智英屢獲放生,亦是主因之一。黎前年六月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發至今近兩年,律政司仍然未提出檢控,即使東方和受害記者已十一度去信律政司,當局亦不肯交代案件進度。東方旗下《on.cc東網》節目《給律政司的第十二封信》指出,受害人已第十二度去信律政司,要求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會面,交代案件最新進展,並表明不排除就案件提出私人刑事檢控。節目又指,律政司放生黎智英早有先例,支持受害人「自己的案自己告」,並指律政司「敢就唔告」,乾脆回覆檢控決定,勿一拖再拖東方及受害人。

事發至今近兩年 勿收埋入櫃桶底

節目指出,案發至今近兩年,正常已有調查結果,律政司理應早有決定,但目前卻甚麼都不交代,似想將案件「收埋入櫃桶底」。節目認為,律政司與其繼續拖延,令受害一方辛苦和徬徨,不如律政司「敢就唔告」,向東方和受害記者,甚至公眾宣布不會就此案控告黎智英,反正律政司放生黎已非首次,包括早前放生黎涉嫌向民主派等人秘密捐款的黑金案,以及不控告黎參與違法佔領行動等。

反中亂港乜都得 愛國愛港就死得

節目又認為,自回歸後東方屢遭針對,令人質疑是否「反中亂港乜都得,愛國愛港就死得」,指望律政司對黎智英「執正嚟做」只是癡人說夢,故支持受害記者「自己的案自己告」或提出私人刑事檢控的決定。有學者質疑,律政司是怯於黎背後勢力而不敢檢控黎,更指公眾都看得出律政司傾向放生黎,估計最終或以證據不足為由不去檢控。

黎智英前年六月四日傍晚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然走到一名在場正常採訪的東方男記者面前,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黎當時的惡行已被攝錄,證據確鑿,但事發至今近兩年,自黎去年八月十六日被警方要求去灣仔警察總部錄口供,口供等案件資料交予律政司後,就再無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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