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隨時逃亡 阻引渡天理不容

涉在台灣殺人後逃回香港的陳同佳昨日被判四項「洗黑錢」罪名成立,判囚二十九個月,惟扣除已被囚禁的日子及假期,最快十月份出獄,能不能順利引渡到台灣受審,就看立法會能否盡快完成修訂引渡逃犯條例。時間不等人,反對派繼續阻撓修例,更欲拉倒之而後快,說到底就是協助殺人嫌犯出獄後逃亡,助紂為虐,天理難容!

反對派已經搞了兩次反修例大遊行,有人舉出「撤回惡法」等標語,這與當年反對二十三條立法如出一轍。但今時不同往日,隨着愈來愈多市民認清反對派唯恐天下不亂的真面目,其號召力大不如前,即使將修例標籤為「衰過二十三條立法」,惟五十萬人上街的一幕已成絕響。組織者聲稱今次有十三萬人參與示威,其實根據警方統計數據,參與者為兩萬三千人,反對派慣性撒謊,將參與者數字「發水」六倍,根本就是自欺欺人。

自欺欺人正是反對派的本色。眾所周知,台灣殺人案凸顯香港的「逃犯天堂」惡名,港府建議修訂引渡條例,以個案處理方式與不同司法區合作,既是堵塞法律漏洞的應有之義,也是「國際慣例」,實在是無可厚非,但反對派因為「心中有鬼」,不惜將修例「政治化」、「妖魔化」,抹黑為所謂「送中」,恐嚇每一位香港人都有被引渡北上受審的可能,企圖製造社會恐慌。

如此操作手法,同反對高鐵「一地兩檢」方案何其相似乃爾,當時反對派也是危言聳聽,聲稱香港人隨時可能在高鐵站內被公安擄走,甚至未走入車站都可能被綁架,端的是聳人聽聞,接着就發生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自編自導自演」的旺角鬧市「被綁架毆打」案。顯而易見,反對派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為了推倒引渡修例,他們勢必使出更多的花招,只消看一看香港「搞事四人幫」又再頻頻暗室密斟,就知道未來很可能會發生比「釘大腿」更離奇、更匪夷所思的鬧劇。魯迅曾言,「我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中國人」,將這句話改為「香港人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反中亂港勢力」,再也貼切不過。

一言以蔽之,反中亂港勢力「逢中必反」,這是由他們的本性決定的,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也是身不由己。然而,修例是成功過關,抑或重演當年二十三條立法功虧一簣、國民教育半途而廢的一幕,關鍵不在於反對派如何破壞,而在於港府能否頂住壓力,迎難而上;在於立法會內的建制派議員能否團結一致,不辱使命。

事實上,建制派擁有立法會大多數席位,在兩個分組點票中都佔據優勢,早前更已修訂議事規則,掌握「剪布」的尚方寶劍,擁有天時地利人和等要素,沒有理由坐視修例被反對派「拖垮」、「玩死」。怕就怕港府稍遇阻力便跪低,人們亦擔心建制派會否再次鬧出「等埋發叔」的「甩轆」笑柄,若今次修例又是跪低收場,反對派將更加肆無忌憚,港府管治權威亦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