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的宗教眾多,信仰有別,共同點則是強調犧牲精神、利他主義。如耶穌犧牲自己,救贖世人;伊斯蘭教強調為安拉獻身者可直升天堂;佛教更有「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眾生渡盡,方證菩提」的信念。以此觀照,佔中搞手之一的朱耀明推別人坐牢,自己逍遙法外,堪稱是對宗教信仰的背叛。
朱耀明在政治上十分活躍,屬於反對派的一員幹將,他標榜自己「行公義,好憐憫」,可惜,他的「公義」因人而行,「憐憫」也是偏好特定顏色,以陳淑莊患病為例,朱耀明批評建制派人士幸災樂禍時大義凜然,但對於有反共文痞以「天譴」形容前港區人大代表去世,朱耀明則置若罔聞,不發一詞;再如朱耀明強調佔中是為爭取民主,他是「敲鐘人」,警告大家正有不幸的事情在發生,但諷刺的是,對不少市民、商戶尤其搵食司機來說,佔中鼓吹違法達義,破壞社會安寧,尤其是阻街霸道影響生計,才是正在發生的最大不幸。
佔中案判決前,不少被告向法官求情,這不足為奇,螻蟻尚且惜命,何況是人,但朱耀明並非一般人,而是侍奉上帝的神職人員,外界對他有合理的更高的期待。如果朱耀明對法官說,所有的佔中責任他一人承擔,所有的刑期加諸他一人身上,放過其他被告,那必然會贏得香港人包括反佔中者的尊重,也不枉支持者說在他身上「看到了耶穌基督」。但令人失望的是,他一方面說無怨無悔,一方面請求法官手下留情,不僅寫求情信當場讀出,更是淚流滿面,表現出來的是人性軟弱,貪生怕死,哪有一點神職人員的超脫呢?
有道是,砍頭不過碗大的疤,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何況最終判刑也不過十六個月而已,扣除假期,明年復活節前就可以出來了,有必要如女人似的哭得梨花帶露嗎?別人服刑,自己緩刑,這又是哪門子獻身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