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前女主管喬美齡,七年間藉「出糧」而詐騙公司逾四千萬元,她並與丈夫夏偉成和兒子夏定邦利用多個戶口洗黑錢共三千七百多萬元,一家三口今年三月於高院被裁定欺詐和洗黑錢等五罪成立,分別判囚六年半至十一年不等。法庭日前並下令兩名男被告將他們共六十萬元保釋金,要交予卓悅作為賠償。而該筆六十萬元是二人向親友借來,兩名親友昨入稟區域法院,要求夏定邦還錢。
兩名原告分別是蔡敏順及李樹輝,被告是現囚禁在石壁監獄的夏定邦(四十二歲)。原告在入稟狀指,於一七年一月五及六日,分別向高等法院存入共六十萬元款項,而該筆錢其實是商借予被告,作為他及其父親即夏偉成(七十一歲)的保釋金。
惟原告在今年三月廿二日向被告口頭追討該筆錢時,被告拒絕還款。原告遂入稟要求還錢,並要被告支付雙方協議的三厘年息。
案件編號:DCCJ 205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