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陣周日(28日)遊行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民陣指有十三萬人參與,而警方就指高峰期只有二萬二千八百人參加。二○○三年曾處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前保安局局長、現任行政會議成員兼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昨在電台節目指今次遊行人數較多,原因是組織者在網上號召,加上資深反對派人物呼籲公眾參與,企圖製造另一個反廿三條立法事件。
葉劉強調,如果因為遊行人數多,就撤回相關修例建議,政府就甚麼事也做不到。她認為,本港現時的政治及經濟情況穩定,與○三年廿三條立法的時期不同,而政府就相關修例建議,已作出很多讓步,形容是「退無可退」。她又認為,即使延長修例諮詢期,反對修例的人仍然會反對,故必須向前走,堵塞過去存在了二十多年的法例漏洞。
協助女死者家屬的議員周浩鼎表示,即使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被判囚廿九個月,修例仍存在迫切性,需於七月休會前通過。問及女死者家屬對昨日判刑的感受,他引述稱家屬仍希望立法會可盡快展開修例。議員何君堯亦認為,可於本立法年度內完成修例最為理想,強調要做的事必須要做。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出席活動後指,只有立法會才有功能和責任決定法例是否通過或修改,而非在街上以抗議的方法爭取。譚又指以「日落條款」處理行不通,因為相關個案在立法會討論期間,疑犯已有權離港。
民主派議員則指,日前民陣發起的反對修例遊行人數較預期好,認為政府不應自欺欺人,應回應民意撤回或擱置草案,並考慮民主派提出加入「日落條款」和擴展本港法院域外法權等方案。議員陳志全促當局不要再借用殺人慘案作為匆匆通過修例的「包裝紙」,應在沒有前設下與台灣商討移交逃犯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