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逃犯條例》以移交台灣殺人案疑犯,涉案港男陳同佳昨被判囚廿九個月,但修例迫切性沒有因而放緩。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預料陳可於十月獲釋,故立法會七月暑假休會前屬黃金時間須通過修例,建制派亦已準備配合「開快車」。若修例獲通過,港府收到台灣當局的提出請求,會要求對方簽訂個案移交安排,陳同佳便會移交當地受審。
根據立法會日誌,今個立法年度最後一次大會將於七月十日舉行,並於十月復會展開新立法年度,政府則會於復會當日發表《施政報告》,故如要待復會後才恢復修例二讀辯論,最快要於十月底才能重返大會展開審議,屆時民主派勢必「拉布」阻延,絕不能趕及在疑犯獲釋前完成審議。換言之,立法會若錯過七月休會前完成審議工作的黃金時間,或會錯過啟動引渡機會,使嫌疑犯逃離香港或可能免於制裁。
港府昨回應稱,台灣當局曾提出移交逃犯,礙於法律限制,港府未能回應,加上在國際打擊罪犯上,香港移交逃犯確存在漏洞,冀盡快修例作移交逃犯的法律基礎堵塞漏洞,重申處理《逃犯條例》甚具迫切性,冀七月立法會暑假休會前通過,如議員提出的修訂可消除社會憂慮,當局會認真考慮。此外,港府亦去信台灣殺人案女死者父親,指港府會盡最大努力使其沉冤得雪。
立法會方面,建制派已準備好密集式開會審議草案,建制派「班長」商界議員廖長江於月初已向建制派作「溫馨提示」,眾人於八月前不得離港以在必要時出席加開的會議。亦有消息指,政府向建制派議員設定的五月死線絕非「鐵板一塊」,法案委員會可稍稍延至六月完成,但三讀必須在七月休會前通過。
據了解,建制派亦準備在必要時,會在最後一次大會加長會議時間,「直踩」至完成修例三讀通過為止,甚或召開特別會議審議,務求休會前完成修例。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立法會主席可應行政長官的要求召開緊急會議,亦可在一個會期結束後、下一會期未開始前在其指定日期及時間召開特別會議,以審議急切的法案。
若修例獲得通過,港府收到其他司法管轄區提出單一個案的請求,若認為符合條文要求和人權保障及認為應該處理,會要求對方簽訂個案移交安排,作出多項保證及規定,包括只可就提出的控罪作出檢控,不可增加控罪,及提供充分證據讓法庭考慮是否足以發出拘押令;不可轉送該人到其他地方;不會判處或執行死刑。港府亦可向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提出一次性的刑事法律協助及移交逃犯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