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署 乏監工 爛路維修兩日再爛

路政署監管不力,承建商完成路面維修不足兩日即打回原形變「爛路」!本報發現位於觀塘順利邨利恒樓對出一段利安道路面,日前剛由路政署委聘的承建商完成復修,但兩日後路面部分路段竟然再次損壞,用作鋪路的物料被駛經的車輛「剷到飛起」,地面形成數十個深至兩吋的凹位,恐危及行車安全。路政署承認承建商未能符合有關工程合約要求,已責成承建商日內再次復修,費用由承建商負責。

記者日前到現場視察,「爛路」長約五十米,其中由新利街轉入利安道的「T字位」損毀特別嚴重,相信是車輛掟彎時將路面物料「刨起」,地面凹凸不平形成數十個小洞,狀甚不堪。記者在場逗留逾一小時,估計每小時約有近百架次車輛行經該路段。

資深土木工程師倪學仁看過相片表示,相信是路面上的防滑鋼沙受損致路面凹凸不平。他解釋,防滑鋼沙由兩種化學物料混合製成,先將其中一種物料鋪置路上,後再加入有防滑作用的金鋼沙,強調兩種物料的分量需計算得非常精準,否則容易損毀。

工程師:估計與施工不良有關

倪認為今次事件不算罕見,估計與施工不良有關,「有機會係工人訓練不足,以為(物料)溝少啲都無問題」,倪認為路政署應盡快處理,責成承建商修補。

路政署回覆指,承建商的路面重鋪工程需要符合有關道路維修工程合約的既定要求,包括物料標準和相關施工要求。若發現承建商的道路維修工作欠妥善,該署會按合約機制跟進,確保工程符合相關要求。

路署:責令承建商復修包費用

該署稱承建商於本月十九日重鋪近新利街的一段利安道行車道瀝青路面,因部分重鋪路面再次出現破損,表面的瀝青物料有小量鬆脫,未能符合有關工程合約要求,該署已隨即在二十二日指示承建商盡快跟進及復修,復修工作日內進行,費用由承建商負責。涉事路段的工程費為廿八萬元。

記者梁銘姿、黃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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