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佔中案日前判刑,被告之一、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被判囚八個月,對於邵申請在押解情況下出席立法會會議,懲教署署長胡英明昨日指出,要等待當事人作出申請,再視乎理由及考慮保安因素後作決定。
邵家臻因身體不適從荔枝角收押所轉到伊利沙伯醫院羈留病房,至今仍在羈留病房留醫。其議員助理曾醒祥昨晨與邵的兩名親友前往探望。曾引述邵的家屬指,邵已停止屙嘔,惟暫時未有他心律不正的檢查報告,故須繼續留醫,暫時未知邵何時返回荔枝角收押所。
約在下午四時,邵在懲教署人員護送下,離開羈留病房到伊院的放射診斷部進行檢查,約十分鐘後回到羈留病房。他上周五仍需躺在病床上,但昨日已可坐在輪椅,精神不錯,仍一言不發,但向鏡頭豎起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