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法國黃背心香港黃雨傘的雙重標準

禍亂香港極深的佔領行動九名主腦及指揮者近日判刑,再次喚醒港人的痛苦回憶。九名主腦的刑期均輕,有人只需社會服務,三人緩刑,社會非議、質疑聲不絕,國際輿論亦很熱鬧,英美及疑華陣營趁機排山倒海般攻擊香港的司法制度及政治打壓,小香港被欺上門!

一場十萬人上街,交通要道被霸七十九天,數百警員、市民受傷,香港經濟更因道路癱瘓而大受衝擊的重大事件,事後警方拘捕過千人,真正作出檢控的卻不過數百人,經審訊後需「找數」服刑的約百人左右。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四月二十四日就整場活動的主謀及主要煽惑者判刑,最嚴重者判刑十六個月,有的囚禁八個月,三人獲緩刑,一人判社會服務,結果九人只有四人立即找數。這樣的判刑還被戴上政治打壓社會運動的帽子,西方有色眼鏡根本是將港人的民意踩進泥沼深處。

都說「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這個時候,我們真應該學習一下西方經驗,探索民主典範之路。去年第三季,法國爆發了黃背心運動,同是反社會、反政府活動,法國政府在撤換巴黎市警察局長之後,應變手法十分凌厲,催淚彈、水炮幾乎是例牌武器,拘捕、檢控毫不手軟。

以下的數字值得觀察:去年十月底以來,黃背心運動已舉行二十多輪,雖然自第八、九輪示威以來,全國性參與人數大減,但截至第十八輪的不完全統計,包括執法警察及民眾在事件中受重傷(失明、斷肢、昏迷)的人數已超過二十人,全國多市不少店舖被搶被盜,法國警方拘捕人數約一萬人,法國保險協會估計的財產索賠損失最少超過二萬億歐元。

全法國的統計受限於截算時間不一,未必全面,但巴黎卻堪作比照,截至今年一月中,巴黎檢察機關共處理一千八百宗逮捕審訊個案,曾試過單一周末的檢控案件已達九百宗,而檢方起訴中的個案仍有四百五十人,當中包括被視為黃背心運動的主腦德魯埃,部分已被判刑的參與者或因嚴重傷害他人身體判囚一年,或因搶劫判囚半年等。

法國的黃背心、香港的黃雨傘,社會背景雷同,同樣曠日持久,但處理社會衝突的政府及執法人員待遇卻大不同,法國政府嚴厲反擊示威者,迄今只被聯合國組織批評執法太嚴苛。香港呢?由當年發射催淚彈,到警員執法甚至最近的判刑,疑華陣營無不置喙、施壓,把小小香港形容得無比邪惡。這還未算,執法警員判刑比發起整場禍事的主腦只重不輕,這算哪門子公平?

可嘆本地洋奴太多,洋聲一唱,本地大批洋奴、牆頭草已被唬得腳軟,相繼跟風批評港府,批評香港司法制度偏頗。其實,黃雨傘、黃背心都是社會運動,但香港的黃雨傘卻被罩上民主光環,執法隊伍則被套上政治打壓的血滴子,因此國際輿論一面倒的肆意抹黑港府。

而法國的黃背心運動,西方陣營卻沒有用同樣標準看待,即使法國警察打到飛起,檢控部門毫不手軟,西方陣營卻啞口無聲,這就是他們的雙重標準,看穿了洋人的公平把戲,實在只是一場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