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垂釣懶執法 上樑不正下樑歪

水務署醒水務署勁,水務署冇得頂!為官之道,最緊要識得緊跟老細,水務署將特衰政府高層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嗰一套發揮得淋漓盡致,咁識撈世界,署長黃仲良前途肯定無可限量!

本報繼早前揭發有疑似內地漁民殺入本港水塘圍網捕魚,記者近日再接再厲到各區水塘視察,發現違例垂釣活動非常猖獗,基本上可以話係無王管,令四月至八月供魚類繁殖嘅休漁期形同虛設。好似城門水塘咁,有釣客一日魚獲超過十條;船灣淡水湖仲誇張,非法釣友三五成群沿岸聚集,有啲更在水中央清洗釣具,肆無忌憚,唔到你唔服。

點解班友好似攞正牌咁?之唔係水務署官僚隻眼開隻眼閉,扮盲當睇唔到囉。該署聲稱每年進行約二千次巡查,但檢控及定罪每年平均得八宗咁大把。正如有立法會議員質疑,當局係求其打個白鴿轉打道回府,抑或明明見到但嫌麻煩當睇唔到?

古人早就教落,勸君莫食三月鯽,萬千魚仔在腹中。為咗畀魚類休養生息,連魚網網眼嘅大細都有所限制。好簡單,人類竭澤而漁唔單止冇啖好食,禍害子孫,成個食物生態鏈都會受到破壞,以為水務署累市民飲鉛水已經夠靠害喇,估唔到家陣仲做埋生態殺手,問你死未!

查實要制止水塘違釣亂象,只要學吓外國咁規管水塘每日垂釣人數,又或者開放網上預先登記就得,水務署官僚借咗聾耳陳隻耳,除咗因為懶到出汁,更加因為政治正確。試諗吓,整個特區政府有法不依,做細嘅叻唔切,懶係無畏無懼,雷厲風行執法咁款,咪顯得班老細廢到無倫,公然落領導面喎,襟撈極都有限喇。

冇錯喇,講到有法不依,大搞雙重標準,不能不提民望一直「墊官底」嘅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阿姐佢大宅僭建,知法犯法在先,自我特赦在後。特別係佔中一役,明明係大約一千人被拉,點知最終落鑊嘅只有一百多人,仲要大部分係魚毛蝦仔;雖則「九男女」被定罪,等候發落,但罪魁禍首嘅漢奸黎至今仍然逍遙法外,連洗廁所都慳番;更加唔使提律政司放生漢奸黎黑金案同埋包庇漢奸黎刑恐東方記者案嗰兩筆喇。

今時今日香港就係咁,上有上禮崩樂壞,下有下作奸犯科,從佔中案大事化小,到假難民無惡不作,從大毒梟逃之夭夭,到港獨甚囂塵上,成個香港烏煙瘴氣,無法無天,冇一日安寧,講到底都係上樑不正下樑歪。水務署對水塘違例垂釣裝聾扮啞,甘當生態殺手,都係有樣學樣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