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修例千萬難 直上大會又何妨

非常時期,需用非常手段。面對反對派瘋狂阻撓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建制派正研究多項對策,其中一招是繞過法案委員會,將草案直接提交立法會大會,怕就怕港府及建制派屈服於反對派的壓力,有好招都不敢用。

香港早有「逃犯天堂」的惡名,修例有助堵塞法律漏洞,伸張正義,事關大是大非。然而,反對派「逢中必反」,加上這些年來做過很多壞事,心中有鬼,將修例視為洪水猛獸,甚至比二十三條立法「更可怕」。為拖垮修例,反對派無所不用其極,包括「抹黑」及「妖魔化」修例草案,越洋「哭秦庭」引入外部勢力施壓,發動支持者上街遊行,以及在立法會拉布,早前法案委員會開了兩個小時會議,主持會議的反對派政客與同夥「大扯貓尾」,醜態百出,致使會議未能選出主席就草草收場,令人側目。

反對派還會使出甚麼拉布手段,無人能知,出現比「釘大腿」更匪夷所思的事件也不足為奇,法案委員會顯然無法理性討論及審議修例,再這麼耗下去,除了浪費時間及公帑,更可能令殺人逃犯逍遙法外。眾所周知,港府建議修例的初衷是盡快引渡涉在台灣殺死女友後逃回香港的殺人犯,一般估計,有關嫌犯今年七月就可能出獄,若屆時立法會仍未通過修例,香港人只能眼睜睜地看着殺人犯「着草」。反對派出於陰暗心理阻撓修例,等於包庇殺人犯,行為可恥,而港府若坐視此事發生就是助紂為虐,充當逃犯保護傘。

所以說,建制派擬將草案直接提交大會表決,那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同時也是反對派最害怕的招數,由於建制派擁有立法會大多數席位,只要付諸表決,草案必然通過,破掉反對派拉布武功。毫無疑問,反對派絕不甘心出現如此一幕,也勢必為建制派扣下「違背程序正義」、「架空法案委員會」、「多數暴力」等等大帽子。另一方面,港府及建制派內部對是否祭出此招也心存疑慮,有人說此招有如「核彈」,發射後果難料;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亦意帶保留,他認為法案具爭議性,應按一貫程序處理,直接提交大會未必可取。而特首林鄭月娥更是無奈地承認,她沒有政治能量可以解決立法會現狀。

其實,不正是由於反對派瘋狂拉布,港府無能為力,建制派招架不得,才不得不使出非常手段嗎?必須強調的是,通過修例具迫切性,任何有正義感的市民,都對修例樂觀其成。再說,直接將草案提交大會其實是引用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九十一條,於法有據,何必在乎別人說三道四呢?港府前怕狼,後怕虎,那就甚麼都幹不成。

當年王安石變法,提出「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論斷,說到底就是因時制宜、因地制宜、靈活變通,不要畫地為牢。如果修例最終走到直接提交大會的這一步,也是被反對派逼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