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年決心推廣藝術,卻往往力不從心甩轆頻頻。發展局去年五月於葵芳興芳路與興寧路交界,以地磚鋪砌一個名為《安全島》的大型藝術品,形狀似地面延伸出來的小山丘。該作品是該局聯同四大專業學會舉辦「城市藝裳公共藝術比賽」的得獎作品,安裝費用上限八十五萬元。安裝完成後,大量街坊投訴指似山墳、「好肉酸」兼阻街,並遮擋駕駛者視線,結果藝術品展出僅兩個月,該局便「跪低」拆除。
此外,耗資一千九百多萬元建造的觀塘海濱花園一○年開幕時,以四個正方體堆疊而成的塔樓地標捲上抄襲疑雲。該塔樓被指與德國藝術家於巴塞隆拿海灘豎立的作品非常相似。當時政府解釋,塔樓的設計意念來自原址碼頭上一疊疊立方體形狀的回收廢紙及滿布海旁躉船的起重架,強調作品是本港建築師的自行創作,不存在抄襲。
拓展公共空間公共關係副總監王瑜翎指,公共藝術其中一個重要元素是以人為本。以上述的《安全島》為例,政府擺放藝術品前未有諮詢居民意見,位置和用途亦未能切合當區需要,令公共藝術與環境格格不入。王認為推廣公共藝術時,應該從用家和社區的角度出發,配合環境,對周遭地區有象徵意義,才能令藝術品與人產生互動,同時欣賞到藝術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