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民調:私人地方手機偷拍 恐無罪可告

【本報訊】律政司在試題外洩案上告錯罪名以致終極敗訴,導致「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能再成為檢控偷拍案的「萬能Key」,但因律政司遲遲未有訂立針對性的法規打擊偷拍,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律政司工作態度懶散,無做好檢控工作,「甩轆」醜態周而復始,令法治亂象頻生,破壞市民對政府檢控信心。

目前最少有十三宗已提堂或候判的同控罪案件,因等候本案終審結果而一直押後,律政司早前亦已煞停相同罪名案件的檢控程序,而過往多年亦大量引用此罪起訴的偷拍案,律政司的長期失誤恐引發翻案潮。

改控罪急就章捱轟

律政司不能再引用此罪名控告偷拍裙底春等案件,但現時又沒有針對偷拍等罪行的專門條例,只可循「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有違公德」、「遊蕩」等罪名控告偷拍者,惟該等控罪舉證要求較高,且只適用於公眾地方。私人地方以手機偷拍,恐怕無罪可告,成為法律「缺口」。

據悉,律政司在終院裁決後匆匆給予警方法律意見,建議可考慮以「破壞社會安寧」執法,但遭法律界人士批評急就章,並指有關條例的執法和檢控難度較大,未必有效。

婦團促立「窺淫罪」

社會極度關注偷拍行為將變成「無王管」,法律、資訊、法律改革委員、關注婦女權益組織及立法會議員均同意「窺淫罪」立法刻不容緩,以免出現法律真空期。

律政司的檢控工作不斷「甩轆」導致天怒人怨,被轟是破壞法治的始作俑者。如去年一宗「唔告貴利告債仔」案亦受法官批評;至於壹傳媒黎智英等多名佔中搞手,以及黎涉刑恐東方報業集團記者案,同樣未被檢控。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批評律政司不肯修改過時法例,過往亦未有做好檢控工作,近日事件更破壞公眾對律政司檢控工作的信心,其態度「懶散無心」,影響同類案件檢控質素。多年來不斷要求政府立法針對偷拍等行為,惟律政司置若罔聞,促政府盡快訂立窺淫罪,同時適用於公眾及私人地方,並納入性罪行條文中,明確針對侵犯他人私隱的偷拍行為,保障受害人並對犯罪者作出更具阻嚇力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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