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逃犯例 建制派擬變招剪布 秘書處主持選主席

為處理引渡台灣殺人案疑犯而急切修訂的《逃犯條例》,有關法案委員會上周已召開首次會議,卻遭泛民主派「拉布」,以致開會兩小時仍未能選出主席,影響修例進度。建制派事後曾建議引用《議事規則》第九十一條把法案直接交上立法會大會審議,惟近日打「退堂鼓」,因擔心議會進一步「橡皮圖章化」,故要另謀對策。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指,若泛民再拉布拖延審議修例,可以交由內務委員會(內會)處理。

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九十一條,列明「具有暫停執行某條議事規則的目的或效力的議案」,意味可中止法案委員會討論,再把法案直接交大會審議。梁君彥昨形容泛民拉布令法案委員會首次會議未能選出主席的情況是「前所未有」,但認為若把法案直接交上大會審議未必可取,因法案有爭議性,應按一貫程序經法案委員會審議。被問到若泛民在下周二(30日)會議上再拉布拖延修例審議應如何解決,梁表明可交由內會處理。

倘直上大會審議 或面臨司法覆核

據了解,建制派觀望泛民會否在下周二會議再「玩嘢」,若泛民再拉布仍未能選出主席,建制派正考慮由議員去信內會提出動議,要求內會向法案委員會作出指引,例如由秘書處主持選舉主席工作,有關動議經內會討論後表決通過就可處理,較修改《議事規則》取消由最資深議員主持選舉主席工作的方法更快,且毋須經由大會通過。

至於盛傳有機會出任該法案委員會主席的議員謝偉俊在電視節目質疑,引用《議事規則》第九十一條將法案直接交上大會審議,雖然是一個「剪布」方法,但或會引來司法覆核挑戰,更形容建議是一個「核子彈」,爆起來可能兩敗俱傷,恐令《議事規則》被濫用,將來會愈來愈多議案修訂或會繞過委員會直接交上大會審議,令議會進一步「橡皮圖章化」,故要到最後關頭才能引用第九十一條。

台殺人案疑犯 洗黑錢罪4‧29判刑

謝又稱,由於下次會議在下周二舉行,故應視乎下周一(29日)法庭就台灣殺人案疑犯在港洗黑錢罪的判刑,再決定是否應趕在今個立法年度完成修例,因為疑犯扣減扣押時間後,或會即時釋放,「人都離開,再做又為何?」他認為,循司法角度來看,例如政府就洗黑錢案上訴等,較有可能增加疑犯繼續被扣押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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