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郵政向以逾時津貼而非補假作償,審計署一五年發表第六十五號報告書揭露香港郵政逾時工作嚴重,一二至一五年加班後補假及津貼作償的比例為一比五,多達八成三公務員收取一成半薪酬的逾時工作津貼,一成公務員更收取超過薪酬三成的逾時工作津貼。立法會勞工界議員潘兆平指,郵政員工靠加班增加收入,郵政署應運用權力將工作和人力重新編配,糾正問題,而非放軟手腳遲遲不依審計報告去改善。
審計報告指,一四至一五年度郵政人員逾時工作時數一百三十六萬多小時,約八成即一百一十一萬小時以逾時工作津貼作償,金額高達一億七千九百萬元。五千名公務員中,約四千二百人收取逾時工作津貼;其中郵件派遞科人員加班後獲補水的時數達五十三萬四千小時,佔全體員工逾時工作時數近半。另外,機場空郵中心十四名人員,平均每年超時工作一千一百一十五小時,有人員獲准放取例假而不補假償還逾時工作時數,做法不符公務員事務局通告的相關規定。
郵政署當時解釋,加班主要因特別職務,例如選舉工作等造成送抵郵件量異常龐大,超出編定當值人手的處理能力,或員工休假但替假員工不足以填補所致。
潘兆平批評郵政署署長未有運用權力執行審計署的建議,認為部門首長可調配資源探討各種可行方案,例如重新編配工作減少加班,或讓員工平日放假作補償,以免累積逾時工作時數,部門更應密切與工會商議,平衡員工的利益,盡快將不合理的狀況修正。他又指,如果調動工作或假期仍未解決到嚴重加班的問題,便是人手不足,應該考慮增加人手應付繁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