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 收押所文書呃郵票

荔枝角收押所一名負責處理舊信封及郵票的懲教署男文書助理,兩年來從經手的信封剪下大量「無蓋印」舊郵票留待「重用」,至去年五月起他多次「請纓」幫助同事在信封貼新郵票,暗中卻偷龍轉鳳,以私藏舊郵票當新郵票使用,並把署方提供的新郵票用於私人郵件,詐騙政府郵資。涉案助理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有關繳付郵資的欺詐行為」罪,案情顯示他聲稱已無法記起偷換次數。他獲准繼續保釋至五月八日判刑。

四十五歲被告禤志雄,被控於去年五月至八月期間,在荔枝角收押所從事欺詐行為,意圖在繳付郵資方面詐騙政府。被告承認的案情指,他在收押所內負責處理用過的信封和郵票,他一名姓曾的同事則負責將新郵票貼在信封,另一姓陳同事則負責核實信封無誤和分發新郵票。

請纓代貼郵票 面值有出入

去年五月至六月期間,被告主動提出代曾貼郵票,然後就郵資向曾取回相應面值的新郵票。不過,曾發現被告所貼的是不同面值郵票,但陳分發的全是兩元面值郵票,因面額有出入,曾遂向陳匯報和解釋事件,而被告則不獲准再幫曾貼郵票。

去年七月,曾發現被告趁他外出午飯,擅自從他的辦公桌取去信封,為他貼郵票,繼而向他索取相應面值郵票,曾遂再向陳報告。同年八月,曾、陳二人警告被告不得再幫忙貼郵票,但被告仍舊擅自替曾貼郵票。其後一名負責保安事宜的職員參與調查,懷疑被告將用過的舊郵票當新郵票使用,同月報警。

新郵票供私用 抽屜檢70枚

警員後來在被告辦公室的抽屜中發現七十枚郵票,面額共值十二元,以及三百四十五枚舊郵票,面額共值四百零一元四角,警員遂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說:「阿Sir,畀次機會啦!我下次唔做o架喇!我唔會再換郵票。」他又透露,他在兩年前開始將舊郵票剪下保留,留待換取新郵票,並已全用在其私人郵件,但他稱已記不起偷換次數及所涉總面額。

控方透露此罪最高可判監半年,裁判官決定等候感化官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故將案押後,並准被告繼續保釋。被告昨日未獲當值律師提供服務,裁判官則提醒被告要做好充足準備,並留待下次開庭作求情。

案件編號:WKCC 162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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