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協調 土拓署種200棵龍柏樹 康文署未夠4年即移除

【本報訊】政府耗資七億元推展綠化總綱圖綠化香港,惟最新一期審計報告發現,負責制訂及推行總綱圖的土木工程拓展署有多項不足,土拓署與有份負責綠化計劃的另一部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缺乏協調,土拓署在深水埗種植兩百棵龍柏,未及四年已被接管護養的康文署移除;同時,大量樹亦未按工程合約在可選種植區內栽種,如原計劃在沙田城門河河畔栽種八十九棵樹,卻因有地下公共設施而改變計劃,工程費因而白白增加逾百萬元。

兩部門對樹木定義不同

綠化總綱圖的工程合約訂明,一年培植期結束後,土拓署便會把有關樹木和灌木移交給康文署護養。但審計署發現,兩部門對樹木有不同定義,導致兩部門資料庫紀錄所載的樹木和灌木栽種量不同,有樹木更因此被移除,截至去年十月,在康文署接管護養的三千八百多棵於市區綠化總綱圖下所栽種的樹木,有兩成五已被移除。

制訂綠化總綱圖顯不足

其中一個案是土拓署一一年在深水埗一條道路的中央分隔帶種植兩百棵龍柏,去年底審計署實地視察發現兩百棵龍柏已被全數移除。康文署解釋因龍柏在移交時所錄得的主幹直徑為九十五毫米以下,康文署沒當其為樹木,且該處汽車流量偏高,護養工作有困難,龍柏生長亦轉差,該署在一五/一六年度於上址改種其他品種。

審計署建議政府應檢討有關管理規劃,在制訂綠化總綱圖時,提出更切實的種植地點;而康文署需要與土木工程拓展署分享護養植物的經驗,協助該署制訂綠化總綱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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