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扮低薪買白居二 男經理認罪待量刑

【本報訊】產品設計男經理跟妻子申請到「白居二」資格,但至單位交易時,夫婦共獲加薪千多元,但卻足以令他們超過入息限額而喪失購屋資格。男經理遂向房屋委員會呈交假工作證明,虛報妻子在友人的廣告公司工作,領取一個「沒超標」的月薪,夫婦雖然成功以四百八十多萬元購入筲箕灣東旭苑心頭好,可免補地價逾二百八十萬元,但最終被揭發造假。男經理昨於東區法院承認欺詐罪,續准保釋至四月卅日,候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同案的妻子不認罪,其案於六月開審。

求情指僅超入息上限千多元

四十歲男被告譚浩傑,與卅六歲女被告胡嘉朗,同被控於一四年一月至六月間詐騙房屋委員會。同案還有廣告公司男東主謝國鴻(卅八歲),謝因涉及簽署案中的假工作證明,早前已承認作出虛假陳述罪,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六十小時。

辯方昨求情指,男被告是一個愛護家庭的老實人,夫婦本來月薪只是超過白居二的四萬元入息上限僅僅千多元,實屬一個低收入但想盡辦法「上車」的家庭,絕非那些月入十萬元但仍想「攞着數」之人。辯方指,男被告本性善良、沒有案底,過去數年即使低收入仍向慈善機構捐款;事發後他已非常後悔,愧對家人及一對年幼兒子,故認罪以望盡快了結官司。

辯方又指,被告已向親友籌到二百九十萬元放到律師的戶口,準備賠償案中少付的「補地價」。控方對此則解釋,「補地價」的賠償,或須以現時樓價計算,涉案單位甚至可能被收回,以供其他合資格人士購買,這完全取決於房委會的決定,故控方要求被告親自聯絡房委會商討解決方法。

案件編號:ESCC 311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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