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今審議 面臨覆核政府企硬 移交逃犯須具追溯力

政府擬修訂《逃犯條例》如箭在弦,容許與其他沒有刑事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透過一次性個案形式移交逃犯。被澳門法院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成的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早前要求法庭頒發聲明確認政府有關《逃犯條例》修例並無追溯力成為爭議。立法會有關法案委員會今日召開首次會議審議,政府昨日「企硬」表示,如涉及「根本性」的建議,例如要求移交逃犯不設追溯期,相信並非社會大眾能接受,換言之修例需具追溯力。

重申兩大原因具迫切性

因應港男涉去年二月在台灣殺害女友後返港案件,由於兩地沒有簽訂司法互助協議,令疑犯未能在當地受到應有法律制裁,引發政府修訂《逃犯條例》。

而被澳門法院裁定罪成後一直未有到澳門服刑的劉鑾雄,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許可,要求法庭頒發聲明確認政府修例並無追溯力。政府昨日重申修例兩個原因,第一是要有法律基礎處理台灣殺人案,其次是堵塞現有法律漏洞,強調修例有迫切性。

政府亦希望盡快修例,並指如未能做到與時間競賽,未能提供法律基礎移交逃犯,會出現大家不想見到的結局,但亦不等於修例工作要停頓,有關條例的審議工作會繼續。立法會《二○一九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截至前日有六十二名議員加入,委員會今晨召開首次會議。

謝偉俊倡先堵爭議少罪行

政府表示,在立法會審議過程中,保安局及律政司都會認真聆聽議員意見,令修例工作盡快完成。不過,如涉及一些根本性的建議,政府恐怕未必能接受,例如沒有追溯期,即以前犯了法,逃到本港就不需要繩之於法,相信不是社會大眾會接受的修訂內容。

已加入有關法案委員會、盛傳會出任委員會主席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罪行有很多不同性質,認為是次修例可堵塞爭議較少的罪行,如謀殺、強姦、盜竊等人神共憤的罪行,而其他商業罪行在不同國家有不同定義,他以經濟學者張五常涉嫌在美國逃稅被美國政府通緝為例,直言︰「我們可先堵塞所有張子強,稍後再考慮張五常。」

泛民促設日落條款建共識

另外,民主派廿四名議員昨發表聯合聲明,指是次修例爭議極大,預料法案委員會會出現激烈辯論,沒有可能在短期完成審議,認為政府應以解決台灣殺人疑犯的移交問題為本,而目前唯一方法是在今日法案委員會上確立以「日落條款」方式修例,建立到跨黨派共識。民主派又要求立法會主席批准在下周加開會議處理,並希望當局同時與台灣方面敲定移交安排,在月底前準備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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