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美容健身合約 消委會倡設7日冷靜期14日退款期

政府就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法定冷靜期的公眾諮詢將於下周二(16日)結束,設三個工作日或七個曆日的冷靜期兩大方案供選擇。消費者委員會昨日向港府遞交意見書,支持設七個曆日冷靜期及十四個曆日退款期,認為七個曆日比三個工作日更能讓消費者有足夠時間行使取消權,而若冷靜期最後一天為公眾假期,或適逢風暴或黑雨,期限將順延至隨後首個工作日,期望明年立法會會期完之前能通過立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計劃就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冷靜期。消委會主席林定國表示,三日冷靜期未必能提供足夠時間讓消費者行使取消權,七個曆日相較合適,若冷靜期最後一天為公眾假期,或適逢風暴或黑雨,有關期限將順延至隨後首個工作日,至於退款期則贊成訂於十四個曆日內。

消委會又接納當局建議的規管三千元以上的合約金額,以及未有將非應邀合約、遙距合約及時光共享納入冷靜期規管。林定國認同,現階段上述行業的立法迫切性不及美容健身行業,應先聚焦在投訴較多的美容及健身服務。至於豁免範圍,林建議港府清晰界定何謂「只提供按摩服務的場所」,並釐清按摩服務,又應該審視相關豁免運動器械及涵蓋範圍,例如建議被豁免的舞蹈班並不包括健身中心提供的舞蹈班。

退款需以付款同一方式進行

措施具體安排方面,消委會建議商戶須向消費者提供詳細資料,包括商戶地址、聯絡方法、訂立合約日期及產品資訊;縮短、免除、限制、修改或取消合約權利,均無法律效力。除非消費者同意,退款方式以付款同一方式進行,如已使用服務收費,有關收費則會按比例計算。消委會期望明年立法會會期完之前能通過立法。林定國認為,先通過法例處理急升的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設冷靜期,未來會有其他行業面對相同的規管時,只需要在附屬法例內增加需要規管的行業,相比修訂法例來得方便及有效率。

業界:3工作天冷靜期最合適

不過,業界卻有不同看法。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主席許慧鳳認為,大方向贊成設立冷靜期,但若定下七天則太長,宜以三個工作天作限最為合適。另外,業界也關注顧客使用信用卡時的退款安排,因銀行對每間美容公司的退款期限及手續費都不同,擔心變相要業界墊支退款。

商經局回覆指出,商戶只需在退款期限內向收單機構作出退款指示,商戶已達到有關退款期限方面的要求,因此並不會出現商戶需墊支退款的情況。公眾諮詢仍在進行中,局方會研究和整理諮詢期內收到的各項意見,並適時發表公眾諮詢報告,目標是在一九/二○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實施冷靜期的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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