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美資基金告東亞案 准延期披露文件清單

【本報訊】持有東亞銀行逾百分之八股權的美資對沖基金公司Elliott,指稱東亞主席兼行政總裁李國寶及其家族為鞏固對東亞的控制權,而向策略性股東配售股份;Elliott認為此舉有損其利益,早前向高院提出「不公平損害的訴訟」呈請,民事控告東亞和李國寶為首共十八名現任或前任管理層,案件昨於高院再提訊。東亞再度申請延長披露文件清單的限期,雖獲批准,但法庭同時下令東亞要支付訟費給Elliott之餘,還要支付訟費給其三名管理層人員,即李國寶父子三人。

本案呈請人是Elliott International,L.P.為首的七間公司,被告人是東亞銀行和以李國寶為首的十八名東亞現任和前任董事會成員。被告一方昨由二隊不同的律師團隊代表出席聆訊,其中一隊代表東亞銀行,另一隊代表多名董事,當中包括李國寶及其兩名兒子李民橋、李民斌。

東亞需付訟費給李國寶三父子

法官批准東亞的延交文件清單的申請後,對於李國寶父子等董事是否應該向東亞索取訟費提出疑問,代表董事們的律師表明要求東亞支付訟費給他們,代表東亞的律師對此沒有反對。法官最後下令東亞要支付訟費給呈請人和李國寶等董事,如果各方未能就訟費達成協議,將由法庭稍後評定。法官批准披露文件清單的時間表推遲,下令東亞最遲要在四月二十六日披露其文件清單,李國寶父子三人則最遲要在五月七日披露他們的文件清單。

案件編號:HCMP 18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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