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四年違法佔領行動(佔中)纏擾香港長達七十九日,令港九多條主要交通樞紐被示威者堵塞,運輸業界生計慘受影響。如今法庭裁定佔中案九名被告各項罪名成立,公共小型巴士總商會主席凌志強認為,儘管案件還未判刑,但各被告均裁定有罪,算是還市民大眾一個公道,亦對年輕人帶來警惕作用,不會有樣學樣,重複霸佔道路、堵塞交通及妨礙經濟運作的錯誤做法。
凌表示,佔領行動不但影響到相關區域的商舖無法做生意,陸路運輸業亦因道路堵塞而不能載客取酬,每日蒙受逾千萬元的損失,形容是佔領行動下的「大輸家」。他同意法官所指,公民抗命並非抗辯理由,港人須於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行使言論及集會自由,否則是對守法市民不公道。他認為,港人仍然享有言論及集會自由,在守法的情況下,遊行示威從沒受到政府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