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等九名佔中案被告全部罪成,眾人判刑長短於半個月後揭盅,惟同樣參與一四年佔中的壹傳媒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三十九名主要搞手,事發距今四年多時間仍未「落鑊」,社會各界要求律政司盡快檢控黎智英等佔中搞手,直指「遲告好過唔告」,否則令人外界質疑有權有勢的人士有司法「保護傘」,即使違法亦可被「放生」。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雖然現時佔中案九名被告被裁定罪成,惟黎智英等大部分搞手均未被檢控,有關做法令人感覺是選擇性執法,並非對所有涉事搞手都一視同仁。
陳偉強指出,黎公然參與佔領,當時經常出現於佔領區,至今仍未被檢控,另外黎捲入多宗官非,包括前年六月在公眾地方涉刑恐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這令人有合理質疑,是否有財有勢的人就有「保護傘」,政府拒將有關人士繩之於法。陳重申「遲告好過唔告」,只要有證據就應提出檢控,律政司不應抱有「拉咗啲交差就算」的態度,「放生」其他搞手。
前立法會議員、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則指,佔中案九名被告被判罪成,充分證明佔中違法的本質,他促請律政司理應一視同仁,把其餘三十九名搞手帶上法庭,若然律政司再拖延,就是「對唔住香港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