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拖延檢控 望作量刑考慮

【本報訊】陳淑莊和張秀賢昨透過代表律師求情時均指出,本案或有拖延檢控情況,冀望法官量刑時加以考慮,包括檢控延誤影響了張的進修及就業。法官為此特別要求控方回應拖延檢控的指控,控方回應指,警方就佔領行動拘捕逾千人,故律政司需處理大量調查報告及證物影片。控方並引述案情指,若因複雜但必須的調查引致檢控延誤,被告人不能因而獲「減刑」。

辯方為陳淑莊求情的尾段指出,本案之檢控或牽涉長期拖延,因為陳早於二○一四年九月底被指觸犯本案,她於一五年一月初次被捕後曾獲釋放,但直至兩年後的一七年三月,警方才再拘捕她和其他被告並落案檢控,最終案件延至去年十一月才開審,即由犯案至起訴相距長達兩年半,辯方批評本案被拖延得非常長時間,認為當中存在拖延。

張秀賢隨後透過律師求情時,也要求法官量刑時接納「拖延檢控」之因素,又指檢控延誤影響了張進修及投身社會的計劃。在辯方為各被告求情或陳情完畢後,法官要求控方回應事隔多時才檢控的原因,並將案押後半小時讓控方準備。

倘調查複雜致延誤 被告不能「獲益」

代表控方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回應指,警方就佔領行動拘捕共一千零三人,然後提交了大量證據予律政司研究,包括三百三十五份調查報告、約三百份證人供詞、逾一千一百段影片及其他不同證物。控方並引案情指,法庭審視個案是否牽涉拖延檢控時,需考慮有關延誤是否不合理,及會否對被告人不公平,若有關調查有必要多花時間徹查,被告人不能因此而「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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