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於協和小學教師洩露小一面試試題案上告錯罪名以致終極敗訴,「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能再成為「萬能Key」。有政黨批評律政司未有訂立針對性的法規打擊偷拍,亦導致在私人地方偷拍罪行「無王管」。政黨要求律政司立即堵塞法例漏洞,並對犯罪者作出更具阻嚇力的懲罰,防止偷拍成風。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約十人昨帶同橫額及標語等到律政中心請願,該會指出,本港現時沒有特定針對偷拍的法例,而終審庭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涵蓋用自己手機或電腦犯案後,控方只可循「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有違公德」等控告偷拍者,但有關法例只適用於公眾地方,若在私人地方被偷拍,一概難以入罪。
就律政司針對私人地方偷拍倡用「破壞社會安寧」執法,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以此條例取代「不誠實取用電腦」作檢控罪行同樣不理想,因兩罪定罪準則不一,而且此條例罰則不高,舉證困難,難成功入罪。她又擔憂,若不盡快加強立法和執法,恐令香港成為偷拍之都。
請願人士又批評,他們多年來不斷向政府反映,要求針對偷拍等行為訂立針對性法例,但政府置若罔聞。他們要求政府應全面檢討現有法例的不足,盡快修改法例,規管目前不受監管的不當行為,包括考慮法改會建議的「窺淫罪」同時適用於公眾及私人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