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民意如浮雲,民意如流水,於是不孚民望的官員可以厚顏無恥,「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曾蔭權當年選特首時有一句口號「我會做好呢份工」,筆者曾為文謔之曰「我會做呢份好工」,即在香港做官,乃是做一份只有升官發財,沒有問責下台的「筍工」。施政拂逆民意,甚至以(與)民為敵,痼蔽自私的民眾獨善其身,或自求多福,不會抗爭,不敢譁變,於是社會相對安定,廢官可以繼續作惡。
香港並非實行民主政治,當然不會出現政府施政必須以民意為依歸的「民意政治」,香港實行的是「行政主導」的專權政治,但如果是「精英管治」,政府高官盡是才德兼備的人才,依法施政以民為本,民生安和樂利,民眾雖不滿意,也會被迫接受。然而,港式專權政治卻是「不仁者而居位」,政府高率多是昏瞶顢頇之輩,廿二年來所作所為,究竟是利港還是害港,試問又何需費詞。
香港特區政府並非由選舉產生,「欽點」特首的中共三番四次強調,行政長官必須符合以下三項條件: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港人認同。「愛國愛港」是意識形態,「中央信任」是權力來源,「港人認同」是市民期望。「特首三項條件」是不是應該沒有優次之分,而是缺一不可呢?看來不是。因為每一任特首都不能使港人信服,不能符合港人的期待。以林鄭為首的現屆特區政府,歷次民調都顯示其「不孚民望」。林鄭上台以來,由於「簡在帝心」,於是目中無人,擺出一副權力傲慢的姿態,對於異議從無表現有容乃大的風度,而對建制派一樣不假辭色。但是,兩年來政府施政備受爭議,醜聞頻生,三位司長互比不堪,爭做民調「墊司底」,至於問責局長,一個比一個下流。沙中線豆腐渣工程醜聞喧騰一時,運房局長不必負責;勞福局長公然在議事堂上辱老虐老的樣相,人神共憤。至於一向被視為政治中立的技術官僚亦開始淪落,遺失選民名冊,選舉事務處欺瞞公眾兩年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毫無歉疚之意,至於其他政府部門更頻頻出狀況。香港政府可惡是因為市民可欺嗎?
頗有一些不滿政府的人,把希望寄託在可以代表民意的政治團體和人物身上,於是熱衷政治,選舉投票不缺席,而且意識形態掛帥,特別喜歡「含淚投票」給關鍵一席。殊不知那些假借民意之名或主張民主的政治團體,多半是避義如浼,賣乖取巧的「仕途主義者」,組織「政黨」參與選舉取得議席,只是為了滿足權力私欲,並非是為了爭取百分之百的民主,當然更加不敢有「彼可取而代之」,推翻現有政治建制的理想。
一個城市的沉淪,不就是人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