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委會昨點名譴責四間健身中心經營手法,其中牽涉金額最高的單一個案,款項竟高達一百七十五萬元。消委會透露,事主為一名四十二歲無行為能力女子,她患上「腦白質病變」,認知能力較低,個案來自旺角的「A Plus Fitness」,事主在職員慫恿下,於短短四個月內購入十五年健身會籍,及一千零五十節私人教練課堂,更被職員帶到財務機構借貸六十萬元。
消委會表示,事主於一七年三月首次簽約,使用健身服務過程中獲職員殷勤對待,如送毛巾、運動衣等,甚至事主遺失電話,職員合資送贈她二手電話。同年六月,健身中心職員帶事主借貸,當中三十多萬元用於清還簽訂會籍而積欠的卡數,另有二十多萬元再被職員取作購買會籍。有職員以公司未能開立信用卡戶口為藉口,要求投訴人以電子支付方式過數付款,當中涉及廿次轉帳,約一百萬元,因事主被帶往借貸,家人才揭發事件,並於去年二月向消委會作出投訴。
消委會表示,若扣除因結業而引起的投訴,近年涉及健身行業的投訴每年維持五百至七百宗的水平,而當中關於銷售手法的投訴更有所增加,今年首兩個月的投訴已有七十四宗,比去年同期大幅上升八成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