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過往有不少新界原居民被揭與發展商合謀「套丁」,首宗因「套丁」被刑事定罪的案件則是沙田大輋村套丁案。該案中有十一名新界原居民涉嫌串謀發展商詐騙地政總署,轉讓丁權牟利,涉案的原居民及發展商經審訊後於二○一五年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被判監兩年半至三年不等,他們現時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上訴聆訊原本排期於上月審理,但上訴庭為等候今次司法覆核的判決結果,已將上訴重新排期聆訊。
十一名沙田大輋村原居民被指收取共約二百三十萬元賣丁費,於○八至一一年間涉嫌串謀發展商詐騙地政總署,致令發展商可於大輋村的農地興建市值近二億元丁屋項目圖利。該案於一五年在區域法院審結,主審該案的法官沈小民於判刑時力斥案中被告視丁權為生財工具,又批評信賴原居民誠實申請建丁屋的制度行不通,最終涉案發展商李欽培被判監禁三年,十一名原居民被判監禁兩年半至兩年十個月。
此外,亦有政界人物捲入「套丁」疑雲,西貢區議員方國珊被指於廿多年前與一名西貢大網仔女地主簽訂協議,合作發展丁屋項目,惟女地主的後人指稱方違約,遂向方及多名原居民民事索償約六百萬元,方同時向原告提出反申索。案件於上月已在高等法院審結,法官押後裁決。
本土研究社年初發表新界套丁研究報告,指至少有九千八百七十八幢丁屋是疑似以套丁方式興建,佔四萬多幢丁屋的兩成三。在疑似套丁的丁屋中,近半來自元朗,是疑似套丁重災區,其次為佔近兩成的大埔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