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界原居民「男丁」以往容許於鄉村式發展地帶內建丁屋,發展局曾指有逾九百公頃用地作鄉村式發展之用,多名立法會議員認為是次判決是釋放上述土地,促請政府盡快規劃興建公屋,毋須硬推「明日大嶼」填海計劃。不過,發展局指有關土地散落於全港六百多條認可鄉村,平均每條村約有一點四公頃土地,而當中相當部分為現有村屋之間的空隙或通道、斜坡,以及零碎或形狀不規則的土地,故不宜發展。
議員尹兆堅指出,鄉村式發展地帶內過去有逾九百公頃政府土地未批租或撥用,以預留作興建丁屋用途,認為今次判決確認原居民不能再以換地或批地方式建丁屋,故政府毋須再預留土地,更失去硬推「明日大嶼」填海一千公頃計劃的理據。尹認為,政府有責任立即進行可行性研究,如何充分利用逾九百公頃的預留土地及其他鄉村式發展地帶用地,待法庭有最終裁決後,能盡快釋放土地。
議員朱凱廸表示,是次判決意味政府用地不應作發展丁屋,能夠釋放現有鄉村式發展地帶內近一千公頃的政府土地,希望當局可以盡快展開研究。議員郭家麒亦批評,判決代表現時預留逾九百公頃土地,以作興建丁屋用途做法違憲,政府應該將土地釋放作公屋及社福設施之用,亦毋須再耗公帑發展「明日大嶼」。
鄉議局亦指有關說法可笑,因為目前推行「明日大嶼」填海是為增加一千至一千七百公頃土地,故政府沒有理由預留九百多公頃土地供原居民使用,而且有關官地分布零碎,不能夠輕易全數用作建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