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水務署在水塘養魚,目的是為平衡水塘生態,由於水塘無遮無掩長期被太陽照射,會滋生水藻,水務署會定期在水塘放養如鯿魚和大頭魚等魚類,利用魚吃掉水藻,減少水藻過度生長影響水質。每年四月至八月是魚的繁殖期,水務署會在水塘放魚苗等,此段期間會禁止進行任何釣魚活動。
水務署表示,鯿魚是濾食性魚類,能隔濾十分細微的浮游植物;而大頭魚則為雜食魚類,以水中的浮游動物和浮游植物作為食糧,兩類魚能有效維持水塘的生態平衡和控制水藻繁殖,確保水塘水質。
由於魚類喜吃浮游植物,對控制水藻繁殖尤其有效,在水塘內維持一定數量的魚類,有助防止水藻過度繁殖而影響水質。水塘中常見的魚類有鯿魚、大頭魚及白條等,其中鯿魚和大頭魚屬河魚,需要在水流湍急的地方產卵,不能在靜止的水塘繁殖。因此,水務署會定期把鯿魚和大頭魚的魚苗放入水塘,維持水塘生態平衡。水務署會進行恒常監察,包括辨別及記錄水塘內魚的種類及比例,監控生態系統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