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局擬修訂《逃犯條例》,容許與其他沒有長期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透過一次性個案形式移交逃犯。昨日立法會會議上分別有泛民主派議員提出相關的口頭質詢及要求擱置修例的無約束力議案,其中議員涂謹申指修例通過後,港府可將疑犯送到北韓等未有長期移交逃犯協議的地方,做法嚇怕市民和旅客。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直斥涂散播恐懼,對此感到遺憾。
李家超指涂擁有法律背景卻在散播恐懼,認為此舉無助理性討論,重申港府有全權決定是否處理移交逃犯的請求,港府與法院均有把關角色,而草案是為處理港人涉嫌在台灣殺人案,因現時疑犯身處香港而港府無法處理,有違公義,亦威脅香港治安及市民人身安全。
議員范國威認為,保安局可以沿用現行機制將修訂只適用於台灣,或加入日落條款,重申毋須將引渡範圍擴展至內地及其他司法管轄區。建制派議員李慧琼表示,希望市民能相信法庭把關及香港司法體制,否則他日有同類事情令疑犯不能引渡,公義將不能彰顯。至於議員楊岳橋提出擱置設立中港移交逃犯安排的無約束力議案,最終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