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假招聘呃民署14萬 區議員囚8個月

【本報訊】元朗區區議員文光明,被指向民政事務總署訛稱在四年間聘請一名兼職助理,詐騙十四萬七千元營運開支償還款額,早前被裁定一項欺詐罪成,昨在屯門法院判刑。裁判官斥被告違反選民信任,直言沒選民希望看見支持的人涉及欺詐行為,加上他毫無悔意,判他入獄八個月。辯方申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粉飾自己受害 官斥毫無悔意

辯方求情指,被告文光明(五十六歲)自知做錯,願賠償涉案金錢,並呈上多封分別由家人、立法會議員和街坊為他撰寫的求情信,讚他為社區貢獻良多,深受愛戴和尊敬,希望法庭給予機會,讓他在未來繼續服務社區。辯方續指,案件由一六年拖延至今,期間被告飽受精神困擾,更曾入院接受心臟手術,已受到很大懲罰。被告亦患有睡眠窒息症,需要機器協助才可入眠,還押期間一直住在羈留病房。

裁判官斥被告向感化官粉飾自己為受害人,指外甥在案發四年間擔任他和助理的中間人,期間他沒見過該助理。官直言此說法並不合邏輯,直斥他毫無悔意,判他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TMCC 223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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