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華涉五度非禮視障女

葵涌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早前遭一名中年視障女子指控張在卅多年前,涉嫌於學校及夏令營內五度非禮她。張因此被控五項非禮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控方指被告多次把當時年幼的女事主弄倒在地,用身體壓着女事主,以下體隔衣觸碰她的私處,被告並曾伸手非禮女事主的胸部及私處,惟當她母親及校方知道事件後,卻未有報警跟進。

涉案五十七歲被告張健華,被控在八二至八六年間在香港某學校的圖書館、梯間和康樂室內,三度非禮就讀該校的女事主X。另外八六年在該校舉辦的一個宿營時,被告在營內的淋浴間及泳池兩度非禮X。而案發時,被告年約廿至廿五歲,X則年約七至十二歲。

控方的開案詞指,現年四十四歲女事主X是一名自小患有青光眼的視障人士,她年幼時入讀涉案學校,讀至中三畢業。被告則是患有黃斑點退化問題的視障人士,他亦曾入讀涉案學校及寄宿,被告於該校讀至中三後,續於該校寄宿,後獲學校聘請做校內的活動助理,但因他涉及非禮一事,而被學校要求他辭職。而該校的社工得知非禮一事後,有知會X母,惟X母當時拒絕報警,校方亦沒有跟進。

事主聽新聞認出被告報案

事隔多年後,至一六年,X從新聞中聽到一些關於被告的資料及背景,X相信被告就是當年涉嫌非禮她的人而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會面中否認曾非禮X,並指當年校方因他與其他學生的關係過於熟絡,並向學生透露學校的行政安排,故要他辭職。而被告目前的視力僅餘百分之一至二。

女事主X昨在庭上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表示現時已完全失明,而在事發時,她尚可看得見顏色及如標題般的大字,亦能在近距離看見他人的輪廓及身形,她是憑聲音辯認他人。X表示就讀涉案學校時,「張健華」是與他們玩耍的其中一名師兄,對方亦會說故事給他們聽「佢講嘢好動聽」,不少同學喜歡聽張說故事,X亦因此認識了張,並稱呼他做「健華哥哥」。

X續指,在小二至小三時,有一次在圖書館內聽見有人叫她,對方表示拿了游泳獎牌要給X看,對方隨後把她拉到書架之間,把她弄跌在地,之後對方面對面用身體及下體壓着她私處,並用鬍鬚左右掃她臉「佢個嘴掂到我個嘴」,下體則上下郁動,對方又捉着她雙手「大字形咁」。X指當時仍有少許視力,亦從聲音認出對方就是「張健華」。X表示「張健華」及後又曾帶她到梯間重施故技。

被告曾為港失明泳隊代表

後來,X得悉「張健華」已是學校職員,某次在康樂室內又遭對方伸手入她內褲,摸她私處「好似擦藥膏咁」。而在學校舉辦的宿營中,「張健華」教她游泳時,又乘機把手伸入她泳衣內摸她私處,更被捉手摸對方下體。在營內期間,「張健華」又曾把她拉到沖涼房攬着她,用下體碰觸她私處。X並表示直至數年前得悉有相關新聞,「令佢好難過」,亦勾起她多年前的事件,故她決定報警。

另外,據控辯的「同意事實」指,被告曾是香港失明游泳代表隊成員,曾參加八二年遠東及南太平洋區傷殘人士運動會獲得四金,又於八三年的傷殘奧運中奪得一銅。

案件編號:DCCC 115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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