邨巴未獲批准下更換營辦商,或更改路線及中途站,一旦發生意外,都有機會影響意外後保險索償。另一項可能影響賠償的是違反「客運營業證明書」,本報曾揭發不少接載旅客的旅遊巴,未有按規定申請遊覽服務批註(A01)。
在尖沙咀及九龍城碼頭等景點,部分接載內地旅客的旅遊巴只獲批學生服務批註(A03),並無遊覽服務批註。有業內人士透露,業內「撈過界」情況普遍,由於高鐵及港珠澳大橋開通,旅行團數目增加,不少原本接載學童的校巴或接載居民的邨巴,當旅遊巴接載旅客。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若意外涉及人命傷亡,保險公司會履行賠償,再向有關公司或司機追討賠償。他表示,旅遊巴公司需向保險公司申報更改的服務,否則涉及作虛假陳述,由於與保險公司評估的風險不同,需自行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