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街頭健身王偷拍裙底候判刑

【本報訊】曾連奪多屆香港錦標賽冠軍的廿四歲「街頭健身王」黃煒峰,去年十月在慈雲山搭扶手電梯時從後用手機偷拍十八歲中六女生裙底,遭男途人揭發後將裙底影片刪走。黃日前否認有違公德罪,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九日,等候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黃獲准保釋候判。

事主途人證供脗合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家人同住,現讀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二年級,主修資訊科技。被告於一四至一七年連續奪得香港街頭健身錦標賽冠軍,數月前他又剛在街頭健身世界盃澳洲站奪冠。辯方指被告犯案因一時衝動,與性格不符,事發無逃走及向事主道歉,可見悔意。被告擔心定罪令其事業毀於一旦,日後不獲提名參加國際賽事。裁判官裁決指,女事主X和目擊案發的男途人徐煒均是誠實可靠證人,二人證供脗合。

辯方稱徐先入為主認定黃偷拍,X的校裙長度及膝,被告難以犯案,但說法不被裁判官接納。至於被告被捕後向警方承認,他等候警員到場期間曾刪走手機內八至十個與本案無關的影像檔案,只因「當時無嘢做」。裁判官批評完全不合理,因他面對嚴重指控,理應知道手機資料十分重要,當時他毋須要刪除檔案。裁判官明言同類偷拍案干犯者即使初犯,判監也是適合,但考慮到被告過往的良好背景,遂先索取報告始判刑。

案件編號:KCCC 336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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